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智超)复议告知书是一项重要的文书,它可以明确申请人可以对哪些事项申请复议,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也有利于复议机关发挥层级监督的功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复议为民的职能,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复议告知书的内容,完善告知书制度,最大限度的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复议事项进一步具体化。包括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确认所有权、使用权事项、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事项、变更废止行政合同事项、行政不作为事项、违法集资、征收、摊派等。同时对这些事项进一步细分,形成条目化,使申请人可以针对具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申请,明显提高了维权的效率。
受理范围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受理案件范围是以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垂直管理机关除外)、各镇、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明确职责划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的专门性、针对性,间接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
办理流程进一步具体化。从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进一步明确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同时规定了材料补正、不予受理、中止审理、责令重做、终止审理等事项,强化了复议工作的权威性,让复议申请人能够感受到程序的正义与实体的公正,对建设法治强国大有裨益。(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