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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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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思蒙)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近日,峄城区分别通过人民政府网站、电子邮箱及相关渠道向社会、规范性文件企业联系点、区直有关部门及镇街公开征求了意见,为期一个月,征求意见以来,未收到意见反馈。
 
  该文件的制定是深化政务公开的需要,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要,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是规范行政程序的需要,下一步,该文件将继续按相关程序进行送审。(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