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任城区司法局:多元文韵 绘就“河韵仁矫”新枫景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兰陵县司法局:“三步走”走出人民调解新风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艳)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规范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 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坚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三步走”助力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和壮大。
 
  第一步走好“人才关”。设立专职调解员岗位。积极推进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员推选、推荐工作,挑选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且在当地威望较高者。其次应积极号召法院或检察院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老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
 
  第二步走好“技能关”。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规划,定期组织专职调解员、司法所所长及其他调解人员参加集中听课、听讲座。加大与其他地域调解员的沟通交流,加强学习先进的调解技能和高超的调解水平。组织现场观摩调解会,提高调解员现场调解水平和实战技巧。
 
  第三步走好“回访关”。设立定期回访制度,派专职人员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了解跟进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调解人员对于履行调解协议的心理活动及行动,及巩固调解成果。确保调解一例,成功一例,普法一片。
 
  人民调解是一项耐心细致的工作,调解员应善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做到法情理三者统一,既做到于法于据又要结合情理结合,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