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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因人施教促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成立)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道德素养,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原则。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过程中充分考虑其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日常表现、工作生活等个体差别,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收到良好的矫正效果。
 
  峄城区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的过程中遵循“因人施教,精准矫正”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特征。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其犯罪性质、刑罚种类等方面也不相同,每位社区矫正对象都有不同的个人特点和性格特征。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法,详细了解掌握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措施提供前提条件。
 
  二是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正计划。针对接受教育程度高低等情况,在依据其特点精选教育内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矫正计划。
 
  三是发扬社区矫正对象的优势。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纠偏”教育时,把关注的中心从“问题”转移到“优势”,坚持“知其心,救其失”的教育理念,最大限度的发现、发挥、发展他们的潜在优势,引导他们树立信心,重新进行自我评价,最终实现平稳回归社会的目标。(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