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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县司法局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洪菊 姜超)“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来临之际,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们在王杰广场开展了以“养老孝老敬老”为主题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民法典”中涉及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向过往群众积极宣传“养老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引导群众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老年生活,积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活动现场,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现场发放了《民法典视角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与《民法典》宣传折页等,并向群众普及、解释宣传折页中涉老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引起了众多老年人的兴趣和热情。此次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们用真诚的行动、质朴的语言表达着对老人的关爱,促进了与老人们之间的交流,拉近了亲密感,使老人们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的温暖和关怀。村居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们纷纷表示,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生活在大美金乡里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幸福的享受晚年生活。(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