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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激活“头雁效应”,弘扬“雁阵精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激活“头雁效应”,弘扬“雁阵精神”
  ——山东聊城涉企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积极打造优质高效法治营商环境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善鲤)年初以来,山东省聊城市委市政府加大顶层设计,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列为全市九大改革攻坚行动之一。全市上下高标准推进“重点任务攻坚年”重点任务落实,以抓实涉企业行政案件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为突破口,积极打造优质高效法治营商环境。1-8月份,全市共审理涉企业行政案件7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在全省位居首位。涉企业行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整改,亮出法治破题的“致胜招”
 
  市委书记孙爱军多次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依法执法和依法行政,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作出批示。3月份,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长萍组织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把手”召开了败诉案件通报研讨会,提出凡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调解和应诉,确保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下发文件明确在全市范围实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的目标。为进一步加强败诉案件的警示教育,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印发全市行政机关十大败诉案例和涉企业行政案件庭审直播录像资料等,并坚持每月通报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案件审理情况。同时市司法局加强与涉案部门的沟通交流,先后多次召开案件协调和证据适用问题研讨会,切实提高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量。
 
  二、坚持以上率下谋篇布局,下好改革创新的“先手棋”
 
  5月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司法局印发全省首个涉企业行政应诉规定——《关于抓好涉企业行政案件被诉部门负责人须出庭应诉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出庭应诉责任主体和职责任务,列举了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十类情形,创新性引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和解工作的制度机制,并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6月8日,市长李长萍带市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旁听了一起涉企业行政强制案件,并与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座谈交流,深入研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重难点问题。6月份,临清法院、聊城市中院先后审理了两起涉企业行政强制案件,临清市长祁学兰、高唐县长刘奎忠积极出庭应诉,成为全市首批出庭涉企业行政案件的县级正职负责人。8月19日,创新“府院联动,纠纷联处”机制,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出台全省首份《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试行)》。今年1-8月份,全市共有冠县县长崔新乐、临清市长祁学兰等200多位“一把手”以上率下积极参与行政案件调解和解和出庭应诉,彻底打破了出庭应诉“副职多,正职少;出庭多,发言少;基层行政机关多,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少;职能部门出庭多,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少”的“四多四少”传统格局。聊城市创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的做法,先后被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山东司法、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媒体转发,并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定纷止争,形成同频共振的“强磁场”
 
  疫情防控期间,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并协调市直部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10个固定联系点,辐射全市760余家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前置性调处化解涉企业行政纠纷。全市1-8月份审理的各类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金额多达2亿元,和解成功和促成当事人撤诉突破三成以上,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和解调解,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关键作用,有些典型涉企案件值得学习借鉴。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高唐县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荣盛嘉苑2018-037号宗地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1095.3212万元产生了缓交纠纷,该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多次赴企业亲自参与纠纷调处最终达成和解,并经高唐县法院确认行政协议有效。聊城市东昌府区明法粮油调料店不服被告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万元行政处罚提起上诉,经市中院审理,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遂当庭协调及时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得到企业的赞誉。
 
  “落子“关键少数”,盘活发展全局”。全市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的“头雁效应”激发了各级行政机关的“雁阵精神”,在聚力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聊城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特色名片”。(山东省聊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