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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白皮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2019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收案102440件,结案108691件,同比分别增长7.35%和20.69%;其中,市法院收案11855件,结案12291件,同比分别增长6.39%和17.03%。共有20个集体和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淄川区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博山区法院被表彰为“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突出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立足破产与金融审判职能,提出挽救担保圈困境企业和企业家担保经营性负债合理免责等内容,被纳入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及分工方案。深入调研解决火车站南广场、齐旺达公司等重点项目法律难题,与有关部门就降低企业杠杆、化解过剩产能和保障职工权益等进行沟通协调。选派4名干警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涉法难题91项。认真落实刑责治污、刑责治安要求,审结环境污染案件20件74人、危害安全生产案件7件27人。集中调研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中管辖,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就规范工程签证等发出司法建议60余份,9份入选第五届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二)突出服务保障平安淄博建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5308件,判处罪犯6133人。参与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建设,两级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44件281人。市法院刑一庭被授予首批“全省扫黑除恶工作优秀团体”,淄川区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依法审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受贿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7件。裁定特赦案件54件。
 
  (三)突出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37件,同比增长138.51%。妥善审理5起法国、日本企业诉我市某化工支柱企业专利案件,为企业避免近2亿元经济损失。审结破产案件80件,安置企业职工2858人,化解不良资产56.69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620亩,切断担保圈债务额52.82亿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高青县法院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县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市法院被确定为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法院。承接制定《山东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省法院印发全省施行。根据最高法院指定,作为全国两个中院之一,牵头负责《企业破产法》部分章节的修改工作。
 
  二、坚持司法为民诉讼惠民,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保障民生权益有新举措。探索实行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婚姻冷静期等制度,审结一审婚姻家庭案件5637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131件,涉案金额31.48亿元。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圆满完成省法院交办的60件信访积案化解任务。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为当事人办理退费2668万元,缓减免诉讼费43.4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30余万元。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设,和解撤诉率30.89%,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率达到88.23%,居全省法院前列。
 
  (二)解决执行难题有新突破。共执结各类案件29400件,执结率88.87%;执行到位金额94.64亿元,同比增长104.85%。创新公安与法院、两级法警“双联动”机制,共拘留、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5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28人。集中开展“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8件,执行回案款3365万元。明确66个执行节点要求,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机制,促进执行标准统一、流程可控、行为规范。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和人社部表彰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三)深化诉讼便民有新机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全市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7642件,占一审民事结案数的24.53%。繁简分流和多元解纷机制被确定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创新点。博山区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相关做法被省委《山东通讯》刊发。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24小时法院等平台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额7.84亿元,溢价率17.30%,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120.7万元。
 
  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队伍素质能力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做法被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进意识形态责任落地落实。坚持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审判团队,着力打造“开放式、融入式”党建工作品牌,市法院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台院庭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识别、监管“四类案件”628件。实行院庭长办案月通报制度,院庭长结案34018件,占29.70%。推行院庭长网上督办来信来访和承办申诉再审审查案件制度,办结相关案件405件。加强审限变更监管,对长期未结案件落实“一案双查”。建立法律适用请示答复机制,就5项疑难复杂问题出台审委会会议纪要,推动裁判尺度统一。
 
  (三)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建立完善司法巡查和内部巡查机制,全面推动18类39个问题整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办结举报案件489件,发出监察建议5份。与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围绕律师对法官提出的90份评议意见逐一分析整改。积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征求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18份,并认真予以落实。
 
  四、坚持积极迎评开门纳谏,法院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自觉强化人大监督。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完成全市法院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意见建议,并针对反馈的1517条意见建议和十项重点评议内容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5件,邀请旁听庭审206件次。聚焦民营经济发展、民生权益保护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十大焦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相关做法得到省、市领导和媒体的充分认可。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关注案件5件,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并就提出的24条建议进行认真落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对抗诉及检察建议案件依法办理。
 
  (三)持续深化舆论监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0772份,庭审直播3581场。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题宣讲500余次。市法院微博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回顾2019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站位仍需加强,服务大局、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实效性需要改进。二是,审判质效还有短板,司法质量、效果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仍有差距,执行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到位,一些重点改革事项进展不够快。五是,法院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干警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全市法院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