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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中院举行新任命审判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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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泽瑞)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2日上午10点,山东省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为新任命审判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光辉主持。中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监誓,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坤领誓,14名新任命、新晋升法官整齐列队,高举右拳,信念坚定,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现场气氛庄重严肃,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会场。
 
  宪法宣誓前,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孟祥刚院长为新任命、新晋升的14名审判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员额法官们纷纷表示,要始终牢记誓言,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将坚定法治信仰、忠于宪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努力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
 
  宣誓仪式后改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怀抱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为法治中国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山东省德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