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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法院11个月受理案件超2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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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霞)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王若峰主持,邀请市法院相关同志介绍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职责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济南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工作有亮点,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并走在前列”的工作思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今年1-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702件,结案189923件,同比分别上升21.56%和29.98%,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504件,结案27008件,同比分别上升28.12%和26.86%,收结案数均位居山东省中级法院首位。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济南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济南市委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765件,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每月组织两级法院集中宣判,审结一、二审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6件,判处罪犯351人, 判处罚金累计2730.5万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其中,依法审理的庞允盟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发贺电予以鼓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作出批示肯定。充分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用,依法审结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职务犯罪案等一批大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营创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推进“1+474”工作体系,认真落实济南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先后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投资、金融、股权纠纷等一审商事案件40190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设立破产法庭得到最高法院批复,切实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3件,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激发了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其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的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认真落实企业家保护政策,主动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制定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积极营造有利于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审判能力,在已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又在市中、长清等地设立三个巡回法庭,跨区域管辖山东11个市的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为济南全力打造区域性科创中心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关键核心技术、首创发明成果和老字号、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208件。开展“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先后深入九阳公司、圣泉集团、华凌电缆等企业走访调研,主动为济南市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单位”。
 
  三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加大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审判力度,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927件。深化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完善行政机关应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57.51%,促进了行政争议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审前调解、和解工作,在全市建立14个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一大批行政争议在诉前实现实质性化解。其中,预防化解长清区云溪庄园大棚房整治纠纷,避免了30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广泛开展“遍访民企”活动,采取法官讲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引导企业和公众依法办事,市法院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深入社区开展“双报到”“扶贫帮困”活动,以认领“辖区楼层长项目”为抓手,组织全体党员逐一认领3大类18个服务岗位,实现在职党员为社区居民服务全覆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报到”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上级党组织转发推广,济南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切实强化司法宣传,围绕全市法院审判执行等亮点工作,在全国各级媒体发稿2970余篇(条),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70个,公开各类信息8000余条。截至目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达到271万,连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微信账号”。
 
  二、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依法维护保障民生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着力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服务体系,探索实行视频调解、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新模式,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制定落实司法为民10条意见,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事项。同步短信推送案件流程信息,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不跑腿”“少跑腿”“只跑一次腿”。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立案服务。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年内共依法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780.17万元,让生活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是着力加强民生权益保障。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人身伤害、道路交通等领域一审案件5744件,建立调解、鉴定、理赔等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依法审结涉及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一审案件4279件,开展保护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领域一审案件807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全面推开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完善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制度,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审结一审家事纠纷案件11039件,调解率51.16%,更好地促进了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724件,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是着力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新收执行案件75058件,执结69457件,同比分别上升37.12%和41.64%;“3+1”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排名全省法院前列。全面推行“网上执行”模式,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有效解决财产查控和变现难题。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4067个单位、16281名个人失信信息并限制高消费,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是着力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落实年活动,严格规范信访件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继续实行院领导带班接访、阅办来信和首接负责制等制度,完成省法院、市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化解任务和全国两会、青岛海军节、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任务,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充分肯定。认真抓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转办事项全部办结。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公正高效办案水平
 
  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强化审判精细化管理,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整体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在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业性纠纷调解室等96个,常驻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430名,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网格化管理,大力支持非诉解纷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引导更多的当事人选择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诉前方式化解纷争。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33753件,依法确认5174件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有效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社区、镇街设立法官联系点,着力打造“无讼社区”“无讼村庄”。
 
  二是扎实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以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为依据的分流模式,建立要素式审判试点,组建速裁团队54个,通过速裁程序处理案件53696件,促进简案快审快结。建立专业化审判模式,对人数众多、诉求一致的群体性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集中处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效率,做到类案专办、繁案精审。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推广法信、智审等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审限内提速。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能,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8769件,占案件总数的46.45%。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工作制度,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促进“类案同判”“同案同释”,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结合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与办案数量、质效相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87件,居全省法院前列。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建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对拟提拔或任命职务的干部、拟表彰的个人、集体进行廉政审查,存在廉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聚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典型选树等活动,年内18人获得全国、全省表彰奖励,17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0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7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和“廉洁司法、担当作为”教育活动,向社会作出11条公开承诺,实行集中整治、跟踪问效,促进工作作风根本转变。
 
  下一步,济南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紧紧围绕济南市委中心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好执法办案主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实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济南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深入推行“分调裁审”机制,建立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院庭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格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融合应用,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