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肖倩)6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原告齐鲁银行临清支行与被告临清某企业借款纠纷诉于聊城中院。该院民二庭法官接收案件后,充分了解案情,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6月26日,该案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一行前往双方所在地进行实地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于庭审前一个月达成调解协议,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不仅大大地缩短了诉讼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更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便民的原则,同时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的发生。(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