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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峄城法院:司法救助及时雨,全力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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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莉)为了更好地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山东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不仅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多次采取集中执行活动,还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上级法院的支持,请求拨款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生活贫困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一些必要救助。
 
  2012年9月14日,原告魏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被告赵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魏某某受伤、车辆损坏。该事故经峄城区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魏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魏某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5天,住院期间由其妻张某护理。因魏某某是在非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单位停发工资。其妻无业在家务农,收入有限,维持家庭基本开支也是十分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窘。经法院判决后,被告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魏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赵某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5月18日,申请执行人魏某某来我院领取救助款。领到救助款时,魏某某表示这笔救助款就像及时雨般降在了他们的家庭,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这不仅仅展现了司法的温情,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秉承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面前,司法救助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山东枣庄峄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