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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实现四个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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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新 宋平)今年以来,山东泰安高新区法院积极参与平安泰安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提质增效,实现了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宣判率、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四个百分百,依法惩治了各类犯罪,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繁简分流,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且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基础上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今年以来,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100%。
 
  二是制度创新,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当庭宣判率。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能判处缓刑的案件,不再委托社区矫正部门对被告人是否适宜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而是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告知其可以自行要求所居住社区对其是否适宜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相关材料,开庭时作为证据提交。通过调整委托调查评估方式,不仅将20天的审理期限平均减少7天,缩短了审理周期,还有效避免了二次开庭、庭后质证,为当庭宣判奠定了基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100%。
 
  三是强化调解,妥善化解矛盾,提升民事赔偿部分和解率。立案后,凡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第一时间电话告知被害人相关诉讼权利,基于其诉讼请求,及时组织被害人与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多方位、多渠道沟通协调,争取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有效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今年以来,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为100%,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提升了审判效率、效果。
 
  四是释法明理,提升服判息诉率。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利用送达、调查、宣判等时机,认真听取被告人对所指控犯罪事实和定性的意见,实时对被告人进行释法明理。针对被告人犯罪实际,在庭审、宣判等环节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尤其是在宣判时针对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具体警示,引导其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刑事案件零上诉、零抗诉,服判息诉率为100%。
 
  五是加强沟通,理顺关系,构建良性有序的审判机制。定期与公诉机关交流待诉案件密度、类型及复杂程度,根据一个时期的案件特点,适时提出具体建议,如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建议率、危险驾驶案件集中起诉等建议均得到了公诉机关的采纳。针对本年度区划调整实际,主动与区划调整相关的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等地司法部门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了无缝对接。加强与高新区公安局联系,完善了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衔接机制,目前法官作出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公安机关后,其余执行工作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山东泰安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