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兴平法院:杨鹰副院长耐心调解 当事人现场履行完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军委)12月13日下午,建设银行与某某有限公司在陕西兴平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常务副院长杨鹰等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现场支付了101.2万元执行案款,实现案结事了。
 
  建设银行与某某有限公司债券代销合同纠纷一案,先后在两家基层法院立案执行,当事人均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中院提级执行后,指定兴平法院执行。鉴于执行标的较高,案件跨越时间过长,杨鹰副院长带领执行骨干,放弃休息,释法明理,施加压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配合执行工作,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杨鹰副院长与执行干警根据案件调解需要,背靠背约谈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调解,再三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判决的后果,同时希望建设银行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偿还能力。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现场支付了执行案款。
 
  这为全院执行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良好基础,将有效提高执行结案率及标的到位率,让“老赖”打消侥幸心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