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柳延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案件存量,清除不稳定因素,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活动,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努力实现涉诉信访“无积案”。
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活动成立4个工作专班:即督查问责专班,由党组书记、院长隋得民负责;综合研判专班,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刚负责;依法处置专班,由院党组副书记谢海华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专班,由副院长冯永波负责。4个专班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落实领导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包案领导要承担包案化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所包案件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亲自调度、协调,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包案领导是第一负责人,对积案化解要亲自抓、亲自管、不能大撒手;责任单位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包案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抓细、抓实,推动积案化解,形成上下贯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严格通报制度。每周汇总案件的进展情况,实施“挂图作战”;每周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约见信访人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案件进展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违法人员依法处置情况等,并形成积案化解专项活动通报,报院领导班子成员。
实行分析研判。每周进行一调度,调度各责任单位化解积案进展情况,分析疑难案件,研究化解措施,推进案件化解;及时掌握信访信息,研判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严肃追责问责。将专项活动列入今年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群众再次越级上访或进京非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的责任。(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