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娇娇 史洪峰)史洪峰是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年轻律师,同时也是禹城市张庄镇村居法律顾问、张庄司法所旗下“律来帮法律诊所”坐诊专家。6月2日,小史律师到律来帮法律诊所坐诊。坐诊结束,他用“日记”写下了自己的坐诊过程和感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他的“坐诊”日记。
6月2日,星期四,天气晴。今天,是我到律来帮法律诊所“坐诊”的日子。早晨起来,一阵忙碌,吃过早饭,不到8点钟,我就驱车匆匆赶往张庄司法所,想尽可能为大家多解决几个烦心事。到了的时候,已经有群众在所里等待了,我赶忙打开“笔记本”,立即投入了一天的法律“问诊”。
首先,向我咨询的是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他姓冯,以前在某养殖场务工,主要负责喂猪、做饭及保卫工作,养殖场拖欠其工资12000元。去年,在镇有关人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对方在支付2000元后便再也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老人无子女,自己也是维权无门,就把这件事搁置了。前几天,我到村里开展普法宣传时听说了他的情况,今天就把老人约到了“诊所”。我给老人详细分析了案件事实,建议他起诉,并考虑到老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为老人申请法律援助。为了让老人少跑路,司法所的韩娇娇同志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我则忙碌着为老人提前准备起诉状等各项材料。冯大爷看到讨薪有望,开心地笑了。
接待的第二位当事人刘某,在某工地打零工期间摔伤,经医院治疗出院后需在家静养,但工程承包人不想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与刘某详谈,我发现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告诉刘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刘某说,双方是朋友,不想把关系彻底闹僵,不想起诉。我只好向刘某再次分析了案件具体情况,建议其做两手准备,先找对方进行沟通,看是否可以达成和解,同时也要保留好医疗费收据及相关证据,做好起诉的打算。
下午,又有好几位群众前来咨询。他们有的涉及林带承包协议,有的牵涉工程承包合同,还有的闻讯专门来看看我这个所谓的“专家”。不管是谁,不管是哪方面的问题,我和司法所的同志都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一详细解答,群众都高兴而归。
忙碌着,充实着,也高兴着。一天的“坐诊”下来,帮群众解决了几件忧难事,我的内心里升腾起满满的成就感,也让我感受到了作为“诊所”专家和法律顾问的价值,感受到了律来帮法律诊所的意义所在。以后,我还会按时到所里“坐诊”,一定把“有事您说话,真心律来帮”的承诺落实到服务为民的实际行动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