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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将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宜廷)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上收到一份电子起诉状,是南京大学生王某诉某旅游区酒店的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王某在2022年2月24号来吉林省白山市松江河镇某旅游区游玩,在2月18日已有明确相关防疫政策的情况下,酒店未提前告知王某相关此政策,在王某已经入住酒店后,导致被隔离14天,产生了2880元的住宿费。王某气不过,故起诉该酒店退回住宿费。承办法官了解该案情况后,担任双方“中间人”的角色在人民调解平台与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王某也知道在疫情之下,酒店经营也是举步维艰,主动说费用各摊一半,酒店退还1440元就可以了。在调解过程中,酒店当即履行承诺,退还1440元至王某。
 
  这一起旅行住宿费案件的解决,为涉疫旅游类案纠纷的诉源治理提供了“范本”,织密纠纷诉前“过滤网”,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免去了诉讼的劳碌奔波,节省了诉讼成本,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整合构建集约高效、便民利民、开放互动、交融共享多元解纷格局。(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