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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建议开良方,为企业持续“加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宇)“请切实完善合同执行规范,明确责任,确定合同责任人……”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司法建议书交到某林业有限公司林业加油站负责人宋某的手中,并对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今年10月,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某林业有限公司林业加油站与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某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管、工作人员衔接失调等问题导致工程款清收不及时。为帮助该公司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于是法院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书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感谢贵院向我站提出的宝贵建议,我站依贵院建议进行整改,及时反馈,提高我们的服务质效,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助。”宋某向执行法官说道。

  该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利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涵盖民生、经济、安全等多个领域,消除了一批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隐患问题,发挥司法建议的实际效能。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持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审判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切实以“审判之力”助推“社会之治”,促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