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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云上化解百万元追偿权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120余万。在法院的主持下,短短半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调解结案。
 
  2020年12月,桦甸某木业公司因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个人经营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公司发放借款120万元整,并就借款事宜进行了约定。吉林某担保公司为该木业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确定了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期间该担保公司与木业公司签订了“房屋反担保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与被告“张某某”等四人又签领了“个人反担保合同”。因桦甸某木业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于21年12月向银行代偿借款本金及利息1282242.76元。代偿后,担保公司与桦甸某木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解决主要矛盾并从中调和。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被告的实际情况,法官主要从被告的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对双方组织了调解。在庭审中,被告方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长时间盈利微薄,导致一直未能及时还款,但对于原告代偿以及抵押事实均认可,请求原告方给予宽延期限,会积极筹款用于偿还借款本息。法官从双方公司发展的角度为切入点,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突破,引导原被告双方为未来发展考虑,最终,原告方表示为了被告公司可以继续经营发展下去,也为了保证其还款的可能性,愿意给予其宽延还款期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方分期按先本后息的方式支付借款本息,原告对被告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对变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另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百万债务,化解于无形。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挑战,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公正裁判,依法高效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