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光英)“无故迟到或早退1人罚当事人50元,并扣当事人、所在站所各3分,旷工1天,罚当事人100元,并扣当事人、所在站所各5分。”近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纪委书记张磊对机关管理规定进行逐条解读说明。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近日,沂水县高桥镇党委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该镇结合上级相关规定和本镇实际,重新制定出台了《高桥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和《高桥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对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镇内(外)出发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进行了重新规定,并印发了管理制度小册子,机关干部人手一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
3月1日以来,为加强全镇干部作风建设,防止部分干部职工出现纪律松弛、作风拖沓情况,镇考核办将每日考勤打卡情况进行核查通报,未按时考勤打卡的按照机关管理规定进行扣分并罚款。同时,镇纪委强化监督检查,联合考核办通过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各站所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工作状态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各站所人员在岗在位、工作到位。对发现的上班时间存在懒散拖沓、自由散漫等“慵懒散”作风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指出问题,责令相关站所做出说明、立即整改,并兑现考核办法对个人和站所进行罚款扣分、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已经查处相关站所2个,人员3人,发出通报2份,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通过此次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干部对遵守纪律、增强规矩意识的重视程度,机关作风得到很大转变,为提升机关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2022年工作开好局奠定了良好基础。”高桥镇人大主席王升华表示。(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