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雪)8月9日,山东省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凤林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我市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从严从紧从实从细从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程度。深刻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在为疫情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防范化解疫情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将疫情防控工作当成重中之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扛牢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毫不放松;二是完善各类防控措施。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要以最严的标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验码测温、通风消毒、一米线、高峰限流等防疫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外出活动,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四是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备齐防疫物资、设备,遇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以及没有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